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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第3页)

任婉云对沈妙恨不得千刀万剐,当初是沈妙算计了沈清,如果不是沈妙,沈清又何至于落到不得不嫁给一个断袖的下场。如今沈妙有沈信护着,再想在亲事上动手脚只怕不容易。

“夫人消消气,”香兰一边给任婉云顺气一边道:“莫要被气坏了身子,隔几日便是回朝宴,若是被气坏了,便不能出门了。”

任婉云目光一动,面上显出一抹狰狞的笑容:“你说得对,我不能被气坏了身子,回朝宴……回朝宴,我要那个小贱人生不如死!”她转头看向彩菊:“给豫亲王府送去的信到了没有?”

“已经送到了。”彩菊小心道。

“我的清儿既然落不了好,那个小贱人也别想逃!”任婉云面上显出一抹冷笑:“我奈何不了她,有沈信保着她,可有本事,他们就和豫亲王府对上,”她的模样仿佛一条恶毒的蛇,阴森的吐着蛇信子:“总有人收拾的了她!”

……

豫亲王府。

富丽堂皇的正厅,此刻正有貌美的波斯舞姬穿着薄薄的衣衫起舞,雪白的赤足踏在柔软的地毯之上,细细的脚踝处系着彩色的铃铛,随着他们的起舞发出悦耳的叮咚声。水蛇一样的腰肢灵动的舞蹈着。

高座上的中年男子面目丑陋而狰狞,左腿处空空的,正是豫亲王。此刻他的身下正跪着一名娇小的少女,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尚且年幼的很,生的眉目清秀,只是眼中充满了恐惧,此刻不着寸缕,正为豫亲王轻轻捶着腿。

这年幼少女雪白的身子上遍布着紫色和青色的淤痕,细细一看,还有红色的鞭痕,显然,她经历了非常人般的痛苦折磨。

豫亲王看着手中的信函,突然一笑,猛地一拍座位上的狮子头。他这么一动作,那少女吓得惊叫一声,身子跌倒在地,全身上下都忍不住瑟瑟发抖。

“沈信……”豫亲王嘴里慢慢咀嚼着几个字:“沈妙……竟敢愚弄本王。”

那一夜的事情过后,因着他找到了别的趣事,便将此事抛之脑后,对于豫亲王来说,这些少女不过是逗趣的玩意儿,和那些养着的猫儿狗儿一样,至于之后会怎么样,他一点也不在乎。加之有沈贵瞒着,竟也没发现什么不对。

知道这封信过来,才让他终于回忆起那一日似乎有些不对。那沈妙如此好手段,反将了任婉云的同时,还玩弄了他。

豫亲王在明齐,就算是皇家子弟,除了皇帝外,见了他都要礼让三分。沈妙一个小小女子,竟敢将他的尊严踩在脚下。若是从前只是对沈妙生出些想要玩弄的兴趣,这一次,豫亲王却是真正的动了怒,也起了杀心。

只是如今沈信还在定京城护着,要怎么出手?或者是,连沈信一并解决了?

豫亲王摸了摸下巴,眼中闪过一丝阴狠。

☆、第七十六章回朝宴

三日后,皇家举行的回朝夜宴,文武百官携眷参加。虽说是君臣同乐,众人却也心知肚明,此次回朝宴,不过是皇帝对沈信的庆功宴。

沈家手握重权,又有沈信和沈丘这样的猛将,用的好了,就是守护明齐的一把好刀。用的不好,便也能随时威胁坐在那把椅子上的人。对于沈家,明齐皇室既依赖又防备,不过在眼前,外地尚未肃清的时候,沈家至少还是安全的。

只要沈家不胡乱趟夺嫡这趟浑水,十年之内,皇室也不会对沈家出手。这是朝中但凡有脑子的人都能瞧出来的事。不过之前沈妙痴恋定王,让人以为若是沈信将女儿嫁给傅修仪,沈家在朝中的地位便会变得微妙起来。不过后来似乎沈妙对傅修仪的兴趣渐渐淡了下来,沈家不必卷入夺嫡的风暴,自然会平安无事,未来十年内,定京城中威武大将军的名号,还是能震慑不少人的。

一大早,罗雪雁就过来瞧沈妙。这几日,罗雪雁和沈信都在查探过去一年沈府发生的事,不过那些事情自来被掩饰的很好,认真算起来又都是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是以什么都查不出来,不过尽管如此,沈信夫妇还是感觉到了古怪,这些日子,对待沈老夫人和其余两房的态度疏离了很多。

沈清失去清白的事沈妙没有告诉沈信夫妇,任婉云和陈若秋就更不可能主动说出去了。是以桂嬷嬷的死也是随意寻了个由头,说她手脚不干净被逐出沈府。任婉云本来以为沈妙会说出真相,谁知道沈妙也顺着她的借口说。任婉云认定沈妙不向沈信夫妇告状一定是有什么顾虑的地方,自个儿倒更加有恃无恐了。

“姑娘匣子里的簪子太少了。”白露给沈妙梳了个长乐髻,如今沈妙瘦削了,也渐渐有了少女风致,在如同从前一样做些稚嫩的打扮便有些不伦不类。何况今日是进宫,大抵还是要打扮的尊贵得体一些。不过从前沈妙的首饰都是任婉云操办,大多都是金银首饰,而那些首饰在沈妙从三福班买下艳梅水碧,以及扶持莫擎打点陈大夫的过程中,早已被当成银票花光了。如今那首饰匣子中,空空如也。

“昨儿个老爷不是抬了陛下的赏赐回来?”霜降灵机一动:“要不让姑娘从那些里挑一挑,宫中的赏赐,定有不少好东西。”

“罢了。”沈妙一口回绝,宫中的那些东西,哪个不是沾了血的,如今她倒是一点儿也不想将那些东西戴在身上,仿佛沾染上了,就让她想起那些惨烈的岁月来。她想了想,打开首饰匣子中的一个夹层,从里面挑出一个簪子来。

“咦,这簪子好生漂亮!”白露惊喜道:“姑娘何时有了这么个簪子,是夫人送的么?”

沈妙捡起那根簪子凑到面前仔细打量,这还是校验当日在梅林中,谢景行用这朵玉海棠换了她头上佩戴折下的真海棠。若非今日白露说起无首饰,她也几乎要将这东西抛之脑后了。

簪子通体都是玉做的,由浅到深,到了花朵的部分,整块玉石都是晶莹的紫红色,雕刻的工匠也是巧夺天工,海棠花瓣舒卷盛放,竟有大片繁华迤逦之感。摸上去冰凉温润,显然是上等玉料。这么一朵海棠簪子,只怕价值也在千金之上,前生沈妙在宫中也见过了不少好东西,自然能看出这簪子的不凡。也因此对谢景行更加意外,出手如此大方,便是临安侯府再富贵,也经不起这般挥霍。

见沈妙出神,白露怕耽误时间,提醒道:“姑娘,这簪子好看,奴婢替你簪上。”

沈妙这才回神,依着白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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