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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
北方的天气,四季分明,不像南方一样,本来春夏秋冬的四个季节,现在硬是变成了夏天和冬天两个季节。时值寒冬腊月,北京的天气寒冷无比,下课铃声一响,同学们就围紧围巾,带好手套,全副武装回寝室的回寝室,回家的回家,校园内一片冬天草木萧条的景象。路远手里抱着几本书,低头不慌不忙的走着,抬头仰望灰蒙蒙的天空,心里在想,这么冷,应该快要下雪了吧,来北京读书快两年了,都还没见过下雪呢,今年应该会下吧。
旁边走来一个同学,拍了路远的肩膀一下,
“看啥呢?这么冷的天气,还不快回寝室。”
说话的人叫刘杰,是路远的同班同学,是唯一一个跟路远走得比较近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因为路远性格的关系,跟班里的同学关系其实一直很淡漠,都只限于见了面打个招呼的程度,大一学期都过了大半了,班里大半的同学,路远还都叫不出名字来,可想而知路远是多么地不善于交际。等到大二了,路远才强迫自己记住班里的同学,免得有时候会出现十分尴尬的场面,路远也不想自己太孤立。
“这就走了。”
路远说着就和刘杰并肩向寝室的方向走去,刘杰已经习惯了路远寡言少语的性格,就没话找话的聊了起来,
“今天天气这么冷,还要去餐厅打工吗?”从大二的时候开始,路远就一直在西餐厅打工当服务员,路远在不落下学习的前提下,平时一有空就去餐厅打工,餐厅老板也就是Jack看路远踏实肯干,是个实诚人,对路远也是很照顾的,连排班表都是按照路远的课程表排的,如果平时有事去不了,只要打个电话说一声就行,路远对此,心里是万分感激的。
“当然要去啊,一个小时能赚十几元钱呢,干嘛不去。”路远回答道。
“我说你掉到钱眼儿里去了吗,整天想着钱钱钱,俗不俗啊!”刘杰呲之以鼻,路远默不作声了,他知道寝室里的其他几个同学家里条件都比较富裕,尤其是刘杰,家里听说是办厂子的,寝室里的几个同学对路远打工的事情都不以为然,因为他们从来都不会为钱而烦恼,平时花钱也大手大脚的,只有路远是个例外,平时省吃俭用,买衣服都是挑最便宜的买,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们也没有看不起路远,因为路远从来不贪小便宜,平时如果在一起吃饭,路远每次都坚持AA制,自己的那一份,一分钱都不会少出,所以他们并没有看不起路远的意思,相反地,还有一丝尊敬,他们也知道路远家条件不富裕,可是从来不拿这件事说事儿,路远心里还是感激他们的。对于刘杰说他俗,他还是感到难过的,因为他不像他们一样,他想帮着父母减轻一点负担,刘杰看到路远低下头默不作声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赶紧道歉道:
“瞧我这张嘴,就是没把儿门的,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没关系的,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
路远是知道刘杰心直口快的个性,所以也没有真的去计较他说的话。刘杰见路远没有生气,就伸手摸了摸路远的短发。
其实在刘杰心里,路远除了性格木讷一点外,人还是不错的,长的虽然够不上帅的级别,但那双眼睛还是为他加分不少,路远属于耐看的那种人,就让人感觉看仔细了,其实路远长的也不差,健康的肤色,脸上很光滑,不像一般的青少年,满脸的痘痘痘印,路远的脸上是一颗痘痘痘印都没有。
路远和刘杰在食堂吃了晚饭,就托刘杰帮自己把书带回寝室,就打算去餐厅打工了,刘杰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围在路远的脖子上,并嘱咐他晚上早点回来,别冻感冒了,路远只“嗯”了一声就走了。
来到餐厅,客人并不是很多,可能由于是天气太冷的关系,出门的人少了,都窝在家里头了。跟Jack打了声招呼,路远换了制服,就上工了。在九几年的时候,西餐在中国并不是特别流行,因为中国人还是比较热衷于白米饭,对于那些个半生不熟的牛排大多数人都吃不惯。而且,在中国都一直弘扬着酒桌文化,吃饭大多数都不是单纯的吃饭,西餐可就不同了,西餐有专门的西餐礼仪,很多人都搞不懂桌子上一排的七八个刀叉有什么用,所以在当时,能去吃西餐的人大多都是非富即贵,而且都是有一定素质文化熏陶的人才能吃得了那些个洋玩意儿,一般的平头老板姓也负担不起那巴掌大就要好几百的牛排,而且还吃不饱。
Jack从小在美国长大,对西餐了如指掌但同时也对西餐的口味要求特别高,所以路远工作的西餐厅还算是比较正宗的,厨师都是Jack聘请的专门做西餐的老外,虽然收费比较高,但正因为口味正宗,平时生意倒也还不错,来吃饭的老外海归,达官贵人都不少。刚来的时候,路远一看菜单就咋舌了,一份最便宜的牛排都要两百多,最便宜的一杯红酒要七八十,路远在心里犯嘀咕,这么贵,哪有人吃得起啊。可是工作了一段时间,路远就感觉自己见识太短浅了,在北京,街头上的有钱人一抓一大把,从天桥上随便仍几块砖头,都能砸中几个局长厅长。记得第一次,给一个老外客人点单的时候,路远吱吱唔唔了半天也说不出英语来,其实路远的英语还算是可以的,就是口语不太好,但在Jack教了他一段时间后,说话也逐渐流利了起来,跟客人也能应答自如自如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有改动……
☆、工作
路远干的工作其实挺简单的,客人来了就去招呼一下,把客人点的东西寄下来,然后交给厨房,客人用完餐了,就去收拾一下桌子,不费什么脑子。路远还是满喜欢不动脑的工作的,因为他平时应付学习就花费了很多脑力了,就分不出干其他脑力活儿了,这也是他不喜欢去当家教的原因,再说了,给别人当老师,怕自己的性格也不适合。
店里的服务员来来回回走了好几批了,有些是嫌这工作太无聊,每天这样重复着,有些是嫌工资太低,那些走了的人还大多属于没有什么学历的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只有路远在这里干了大半年了,是干的最久的一个服务员了,所以老板对他也是很照顾,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都心浮气躁,像路远这样踏实的人并不多。
“小路,这些给靠窗的那位客人送去。”老板对路远指了指靠窗的那位客人。
“嗯,好的,老板。”路远望了过去,只见又是前几天来过的那位客人。路远刚想放下餐盘,随知一直望着窗外的男人突然就站了起来,碰到了餐盘,这下餐盘里的杯子盘子稀里哗啦的洒了一地,杯子里一大半的红酒都洒在了男人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衬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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