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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吴的个性之强烈(夸张了,这样的评价只能是星星迷独到感受帖子的回帖,在此借用一下)。不过,少了他便觉得空空的,他也总是有事没事地找话说;可以说如同李连杰电影的精彩也得意于甄子丹这样厉害的反面角色一样,少了其中任何一个,就没有看头了。刘还好,除了说“给我把毛巾拿来”;“把垃圾带走啊”;“去,开门”;“把包带回去”外,吃的、喝的、衣服都随我意,打电话时称我是其最亲密的朋友。晚上,也常常待在一张床上,他不谈自己,尽由我说;说到深刻处,他的呼噜就开始抢占空间了。和许则很合得来,惺惺相惜彼此的遭遇和家庭,吃在一起,饿在一起。只是,在我电话给爸爸过生日时,别人都来了,独缺他一个;我生日时,一直闹到晚11 点,他的尊容方得以观摩。平时,电话铃响后20分钟我们才能够知道找谁,如果找的人不在,就需要35分后知道了。所以,朋友都不敢给我打电话了,聊的大半时间都是许占用的;难道这样就可以解除寂寞与人生的茫然?这样就可以抓住一些什么东西,给自己未来一个警示?他有我要学习的东西:主动。他总是主动地吃喝别人还未招待的东西,也很主动地夺下吴正在疾书的毛笔。
虽然如此,我们相处的还是很快乐。因为,我们都喜欢唱歌。
刘喜欢前卫、流行歌曲,许喜欢怀旧经典,吴喜欢水木年华类的“权贵”歌曲;我喜欢各种歌曲:唯一标准就是好听!晚上唱歌须纵酒,引吭高歌上三层。而我们是在山高警察远的七层,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于是先做俯卧撑,然后引体向上,再压腿,再脱光衣服;然后把喉咙对准天空,嗓门敞开的比脸盆还大,呼啸起来人称呼啸四人帮,寝室则为呼啸山庄。我以声音的恢弘如大鹏展翅,悠扬如露滴清荷,变换如凌波微步;理所当然地做了庄主。刘唱歌如未成年少女情窦初开时的很想又很羞涩的样子;许唱歌用粤语,与我们杂在一起,标准古龙式的邪气,如一群驰骋的白色骏马中奔跑的大黑山羊一样显眼,如18 岁的少女同一头一千多斤重的猪合影似的滑稽;当然不是说唱的差,再差也差不过吴。吴唱歌好象磨刀霍霍向猪羊,又象风干的腌萝卜,各种杂音都有,明明月下独钓的悠扬,却夹杂着武大卖吹饼的吆喝;明明下过雪后的平静与浪漫,却搀着文武双全的泼妇在骂街;明明30多岁1米90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的青壮年,却一口一个女士用以勾引男人的“哎…哟”;可见其唱功如何了。这样的青春组合不轰动才怪;果然,在我们进行完独唱、二人小组合、小合唱、情歌对唱、歌曲串联唱,马上进入大合唱的阶段,外面呼声就不绝于耳了;原来四乡八邻都过来示威游行了,还威胁我们明天要去市政府上访。他们辩称,即使把耳机塞到耳朵,放最大音量,依然被我们搞的心神不宁;还有就是整栋楼有倾倒的趋向,若是危房早就彤塌了;证据确凿,要我们马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我作为本方代表,声称我方唱歌与对方所受侵害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对方是无理狡辩。气得他们捶胸顿足,坐在我们床上赖着不走了,非要唱歌比出个高低不可。俗话说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看他双眼突然爆裂如迸,大呼三声,衣服一脱,发现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杀气腾腾;真有人来杀人、鬼来杀鬼的气势。只见他牛唇开启,马上口若喷泉;大家一齐退后三尺,方没有被他的独门暗器“血滴子”其实是唾沫所伤及。我们才发现,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比一山高呀!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早有耳闻说本院可谓藏龙卧虎,今天才窥见一般。我们四个只有拿出看家本领了:大合唱!此话一出,外面风云大作,雷电交加;我们蹲好马步,就要唱了,忽闻一声:下雨啦,收衣服啦!呼啦啦人群散尽,我们也只有败兴而卧。
此时,基本11 点了,其他寝室的都收手回去了。我们开始聊一些影视明星,然后互相恭维,说一些很天真的假设。不过,被恭维毕竟不是坏事,慢慢觉得有信心杀入娱乐圈,挥师好莱坞;可是在街上暴光很久,也没有一个人偷拍、更别说请我去做明星大腕了。看来,确实存在不足;想当年,历史选择秦始皇而不选择我做千古第一帝,就是历史的必然与个人的偶然。历史就是招工的公司,我和秦始皇都去应聘,结果选择他不选择我,就是我个人的原因了;不然,我具备了历史需要的那些条件,就必然是选择我了。顺便提一下,我缺少的是晚出生了一千多年!同样,童话是谁都可以唱的,偏偏就是光良在叱咤市场,而不是我风靡远近,即使我可能比他更适合唱这首歌。
最后的时间留给学习。学习新的东西,开始必然有抵触;就如同男孩求爱时,女孩先是想到如何不接受,然后综合许多因素,有可能接受你。我们学习的东西,怎么说呢,实在是;就看我模仿的一篇讲义吧:
“我喜欢你”这是一句话,不是一篇文章,也不是一个词;从其含义看,有强烈的军国主义霸权痕迹。下面进行分析:
1、喜欢的行动是我发出来的,不是你、他,更不是一个团体。我具有该动作的主动权,是不是要发出由我自己决定,被喜欢的女孩只有接受或者不接受;可见霸权所在。从法律角度,只能是个体的“我”发出次动作,我国严禁一夫多妻,却明显存在缺陷,少了对男方的保护;还应该提出严禁一妻多夫。试想,大街小巷,哪里不是女人主宰男人的眼球?男人在此只有被动消极地受勾引和诱惑,甚至到犯罪的地步。另外,集体恋爱也不存在,法律无明文规定,但根据公序良俗,不允许集体淫乱;根据爱的发展过程由浪漫的想到现实的做,必然发展到群体滥做即淫乱的地步。综观全球,也多是重女权保护。
2、我的动作是喜欢。何谓喜欢?中国汉语词典有一种解释,辞海辞源是另一种说法,牛津大词典、世界大百科全书又另执一词;可谓含义丰富,难成一统。各派之间是相互攻击,今天你撕我内裤,明天我抓你大胸等事时有发生。该词在形式上,存在“爱”“稀罕”“love”等,尽显我大民族之大气!
3、对象是“你”。此处又体现出霸权主义,“你”是一个泛指此,谁都可以充当“你”,和上面所说的秦始皇及光良相似。只是,我现在扮演了历史这一角色。无论谁充当你,我发出“喜欢”这个动作是必然的;选择哪个“你”是偶然的。霸权就是这里的点对面的函数映射。霸权的后果:a、你接受了,一生不幸福,最后闹离婚;或被我释放,或继续施加淫威。b、你没有接受,我就单相思,最后或玉石俱焚,或我一蹶不振、消极厌世而危害社会。
4、整句话表达方式具有中性的特点。“我爱你”显得露骨,好象上街只穿内裤;“俺稀罕恁”显得土洋夹杂,好象穿一身笔挺的西装淘粪;“I love you”则显得借洋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好象肾虚者拿一盒肾宝求爱,就可以镇住对方似的。
上面还只是一个我们讲义的粗略范本,至于其中细节,鉴于时间关系,到此为止。
然后,自然想到我喜欢的她。确实,我喜欢她!或者说,她确实喜欢被我喜欢(呵呵,有点自恋了哦)。
朋友质疑我怎么喜欢她,我茫然地看外面簌簌的落叶:天阴森森的,阴的理由与动机在哪里?正如大街上,有的女孩那眸子黑洞似的,聚敛了满街人的目光;于这满街人而言,对这女孩贪得无厌地看又能有什么理由呢?
(五)思前想后
和寝室的闹了一段,终于平静下来了;就如闹市中喜欢清净的隐士,在繁华的背后看到了寂寞与空虚。其实,我原本是喜欢群体生活的,因为许多许多的触动,才变为了双性双重性格的人。一旦快乐了,痛苦的回忆马上就尾随而来。在这周期性的循环中,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成长,还是宥于记忆而不能自拔;或许正如回一句话比吃饭时间还长的朋友QQ资料所写:我喝酒是想把痛苦溺死,但这该死的痛苦却学会了游泳。痛苦永远不会因为你的妥协而自动放弃生命;痛苦和无聊,是世界上最有生命力的。
来到大学好久了,心理上好象有什么不适应似的。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回家,那种感觉,就象很久没有见过父母的孩童对父母的依恋。
或许,这就是恋家的感觉吧。
可是,原来从没有这种感觉的呀,难道就因为距离远了一些,思念就浓了一些吗?
走在城市漂白的阳光下,有种想哭的感觉,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太软弱,还是因为生活确实太让我难以适从。
昨天晚上给母亲打电话,声音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悠扬了;渐渐感觉到悲哀,母亲的声音是不是因为我的一直不听话而磨损的呢?
实在不敢相信,仿佛就是几天前的事,父母还在星光点点的夜里屋顶说我的可能的未来。可是,一转眼,我现在在大连了,而父母还在那星光点点的屋顶说妹妹的未来吗?也许,许多天后会发现,家里的屋顶还是有许多人,邻居、亲属、朋友、妹妹。。。 。。。
现在总是强迫自己要学习,可是一看到书,就感觉到被欺骗了;可以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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