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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丢了,至少要把一个柚子捡回来呀。虽然柚子比西瓜小,但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强。
可是在这个最无耻也最真实的想法冒出来的几秒后,不知怎的,我的脑海之中,忽然冒起我和雨晴在一起时的无数快乐情景。我们被困杂物室;我们一起去旅行;我们一起买菜、一起做饭;我们一起晨跑、一起逛街;我们一起度过圣诞节、新年和情人节;我们一起生活,手拉着手,走过了许多地方,经历了很多风浪。无数镜头,同时在我的脑袋中相互碰撞,几乎要把我的脑袋挤破。
最终,一个念头清晰地出现于我的脑海之中:谁也代替不了雨晴!!
除了雨晴,我谁也不要!如果雨晴再也不会回来我的身边,我宁愿承受一辈子的孤独!
与此同时,我觉得自己刚才那“丢了西瓜捡个柚子”的想法很可笑,很荒谬,很不知所谓。
而就在我下定决心要离开的同时,阿清竟然把手伸到了我的裤子之内。
244:《叙述性诡计》出版
阿清的举动没能让我的身体有较大的反应,因为我完全沉醉于我和雨晴在一起时的无数回忆中。我慢慢地坐起来,望着阿清,轻轻地叹了口气。阿清愣了一下,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也向我望来。好几秒后,我才说:“对不起,我又伤害了你。”
任凭阿清多么聪明,也想不透此时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会说这样的话。她秀眉轻轻一蹙,没有说话。我叹气道:“很谢谢你陪了我一整个晚上,真的很谢谢你。我得走了,再见。”
我说罢,晃了晃脑袋,定了定神,吃力地走下床。在我摇摇晃晃走到房门前的时候,阿清把我叫住了:“乐扬!”
我回过头来:“嗯?”
阿清两眼充满柔情,她问道:“你真的要走?”
我咬了咬下唇:“对不起,我真的不想再伤害你。即使和你在一起,但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她。”
阿清想了想:“你和她……”
我没有回答,她也没有再问。停顿了几秒,她忽然说:“我不会在意的,我不会强迫你忘记她。”
“但我会在意。”我稍微提高了声音说道,接着,我微微叹了口气,又说,“对不起,我欠你的,我一辈子都还不了。”
我说完,转身离开。而阿清,也没有追上来。
如果雨晴从来没有出现,我和阿清,将会是怎样?会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吗?走在楼梯的时候,我不断地想着这个问题。
可是我会舍得吗?我会舍得让我和雨晴一起经历的那段快乐时光,从来没有出现过?我会舍得让这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从来就没有让我拥有过?
我舍不得。和雨晴在一起时的所有回忆,哪怕是极微极小的事情,我都舍不得放弃。
第二天,我把小绫带到张家,托张太太代为照顾。张太太向我保证,一定不会像上次那样,把小凌弄丢。我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张太太又问,你又要出远门?对啦,怎么近来没见到雨晴?她回老家去了?
我随意应答了两句,就匆匆离开。我怕在听到雨晴后我眼中所不由自主地流出来的眼泪,会被张太太看到。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没有回家,晚上就到酒吧独个儿喝酒,白天就在酒吧街附近的岐江公园睡觉。有时候睡不着,我就坐在马路边,望着往来的汽车,一辆一辆地数起来。我真的好害怕白天,好害怕自己的脑袋清醒的时候。我的脑袋稍微一清醒,我就会想起雨晴,想得肝肠寸断,想得心如刀割。每次白天清醒的时候,我都好想晚上快点到来,好想快点到酒吧去狠狠地喝下几瓶洋酒,让自己醉得不省人事,什么都不用去想,什么都不用挂念。
现在只有酒精,才能让我麻醉,让我从无限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虽然麻醉的时间极短。虽然麻醉过后,我会加倍痛苦。
我一蹶不振。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振作起来。或许,这一辈子,我再也不能重新站起来了。
5月1日那天,街上人山人海,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我像乞丐一样,一个人坐在岐江桥边,望着过往的路人,望着身边所不断流动的一切,只觉得自己像静止了一般,跟他们格格不入,甚至是不再属于他们那个世界。
忽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接通了电话,原来是在广州做书的一位朋友。之前我就是把《叙述性诡计》委托他代理出版的。这时他在电话里告诉我,《叙述性诡计》在两个星期前出版发行了,发行以后,所引起的注意,超出了他们的想象。短短两个星期,《叙述性诡计》已卖出五万本,而且势如破竹,无法阻挡。他们估计,《叙述性诡计》将会在出版界中,引发一场超级热潮。
如果是以前,听到了这样的消息,我一定会感到无比振奋。可是现在,我却一丁点兴奋的感觉也没有。哪怕我的小说能引起全国的关注,甚至全球发行,流芳百世,但,那又怎样?再也没有人能和我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在我失业的时候,在我每天呆在家的时候,在我看不清前路的方向,对生活感到有点彷徨、有点无助的时候,雨晴留在我的身边支持我、鼓励我,她让我坚持自己的理想,她深信我的小说出版后,能获得成功。
我身边的人,都认为当一名全职小说家是幼稚的、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们会劝阻我放弃这样的念头。惟有雨晴,明白我的心思,愿意给予我无限的支持。她说:“写小说是你的理想,是你的梦,你不要放弃。要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庸碌之中生活,还是要不顾一切去实现自己的梦,你要好好考虑一下。不管你做出了怎样的决定,我都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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