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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拉克
每次我登上公共汽车,都会知道有个地方会爆炸。我每次都认为爆炸点会在后面,因此我总是坐在前排。就好像坐在前排能有什么区别似的。也许是因为二月份伦敦那家餐厅的爆炸案——我好几个月不看新闻,第一次打开电视就看见这种烂事。查克说你担心得太多了,我的小亲亲,别坐公共汽车不就好了吗?老天在上我讨厌“小亲亲”,讨厌,无法忍受,憎恶得想拔枪轰碎它,结果他反而更加喜欢这么叫我了。他说是因为他能在我知道自己皱眉前看见我皱起眉头。查克说小亲亲,既然你不喜欢挤得像沙丁鱼罐头,那就干脆别坐公共汽车了。我没有说我讨厌的不是拥挤。
你知道我能感觉到,我步行回家,后背挺得越来越直。步行回家拥有某种魔力。我喜欢别人看见我走向那个家,但我不喜欢他们盯着我看。他们看见的我不是我,而是一个女人走向海滩上的那幢屋子,它美得像是被什么人从《夏威夷特勤组》里摘出来的。一幢与环境格格不入的屋子,人们会琢磨这个黑女人为什么觉得她有资格去那儿,昂首阔步仿佛她拥有那幢屋子。刚开始,他们认为我只是去一趟而已,明早就会带着我的过夜费离开。然后他们会记住我常来常往,肯定把那个白小子伺候得很舒服,或者至少相处得不错。然后他们眼中的我是他的女人,但随时都会离开。然后他们见到我抱着购物纸袋来来去去,心想也许她和这幢屋子有什么关系,比方说是女仆。然后他们见到我穿着并不漂亮的衣服出门回家,或者去慢跑——这是美国白人兴起的新玩意儿。直到这时候,他们才开始考虑也许她真的住在那里。她和那个白人。不,那个白人和她。也祝你下午好,“让我推着小车慢慢走,窥探一下人们的隐私”先生,您请,主人。上周在这条马路上折断了我最好的高跟鞋——马路个屁,这是一条小径,上到山顶又下来,通往海边的小断崖,只有查克这种人才想生活在这里。还有埃罗尔·弗林。
查克。一只旱獭要啃多少木头,他在曼塔纳酒吧和我搭讪,这是我的回答。各路漂泊游子和埃尔克普公司的员工都喜欢来这儿,因为只有这儿的汉堡吃起来不像让人觉得牙买加人真以为汉堡是用火腿做的。说话时他还摘掉了帽子,仿佛他是牛仔,他说:“好么,我是查克。”你确定你不是销售部的比尔吗?三天前的晚上他也对我说过“好么”。我心想,但没有说出口。查克。就像奇普、帕特、巴克和杰克。我喜欢这种单元音的美国名字,听着像是苹果馅饼和轻松挣钱,你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说出口。你得到一声哟呵,一声好么,一句咋样啊妹子,忽然之间你只想对他们说不,我不是那种本地女郎,为了你们的方便,裙子底下只穿一条小内裤,不过还是谢谢我不会喝的那杯威士忌。不知道我更怀念的是哪一个,是在曼塔纳酒吧等待一个他,数着小时熬时间,把小时分解成分钟;还是查克走过来说好么,我心想,唉,你也行。
家。当心点儿,金小姐,你给它起的这个名字,连查克都不会这么称呼它。此刻我要走进客厅,想着爆炸的公共汽车,我要说查克,他会说“啥?咋样啊甜妹子?”,然后我会感觉安全得像是钻进地洞的兔子。不,我不是。那是一本蠢书里的蠢念头,金·克拉克,老天在上你别多想了。下班晚了,平时这会儿他已经到家。平时这会儿我已经做好了晚饭,反正就是瞎凑合蒙混过关的东西。“该死,小亲亲,我真不知道牙买加米饭里要加辣椒”,昨晚他这么说。你看胡思乱想给你带来了什么结果,海鸥聚在窗外。现在我是个和海鸥当邻居的女人了。我讨厌海鸥。一群小贱货带着沾屎的屁股每天下午飞来,像一群不速之客似的占领我他妈的露台,说滚开婊子露台现在归我们了。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非来不可,外面又没有食物,我他妈百分之百确定我绝对不会喂它们。它们太他妈吵闹太他妈肮脏,看见查克才会飞走,根本不他妈在乎我。我知道它们在想什么。它们在想是我们先来的,比你和男人乱搞早,甚至比他还要早。叫得像是它们知道我的秘密——从我的窗口滚开,否则我的美国查克就会拔出他的美国枪,像快枪侠麦格罗那样砰砰砰,给你们一个脑袋一颗铅弹,明白了吗?我的天,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动画片了?
今天我会喜爱他的头发。我会想他的头发,他的头发是棕色的,但绝对不单调,在贴近面颊的地方变成棕色和红色,他喜欢剪士兵的短发,但最近留长了,因为我说宝贝儿你可以当个帅气的海盗,以为这句话会消失在产生它的同一个无聊地方,但他很喜欢,所以现在他是我的性感海盗了——我从没说过他性感。肯定是这样,因为我叫他宝贝儿。
性感。
性感属于约翰——姓什么来着?姓什么来着?《杜克兄弟》,李将军,不是棕色头发的那个,他太像个好丈夫了,而是叫约翰的那个,真该死,他叫约翰。
性感。卢克·杜克滑下后车厢,抬起一条腿放进车里,然后把他的巨蛇顶进另一条裤管,其他女人也看见了吗,还是只有我?金·克拉克,变态,肮脏的姑娘。那个约翰,他从不穿内裤。施耐德。本周可以在卫星天线上看《杜克兄弟》,以前我只知道一个卫星天线,就是金斯敦jbc电视台门口的那个大盘子,但查克在自己屋顶上安装了一个。
对,今天我会想我多么喜欢他打算做的发型。昨天我喜欢他每次一进门就摘掉帽子,好的,夫人。随便哪扇门。前天我喜欢每次做ài时我翻到上面他就叫我金小姐,不,我不喜欢,完全不喜欢,不是做ài,而是不喜欢金小姐,但我喜欢他那么喜欢那样,他当然喜欢了,这个黑婊子终于让他变得狂野——他肯定听说过牙买加姑娘的故事,两年前他带着技术绘图工具和硬ji巴着陆,美国人管硬ji巴叫勃起,完全没法理解。不。他很贴心。男人的那种贴心,也让人愉快,他用双手抱起我,仿佛我是用纸糊的,他的手那么柔软那么贴心,他抱起我,把我放在厨台上,微笑说嘿小亲亲想我吗?我不止一次想说对,我想你,我确实想你,因为你不在家的时候,这儿只有我和思绪,我讨厌胡思乱想,他妈的讨厌到地狱里去了。
把思考交给查克吧。
把行动交给查克吧。把决定该带走什么和该留下什么交给查克吧。我喜欢这个念头的后半截胜过前半截,噢该死耶稣基督。
等一等。
消音器。
是消音器里的枪声。
耶稣基督快呼吸,金·克拉克。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吸气,呼气。这是我第三次不假思索地叫自己金·克拉克,就在我需要叫自己金·克拉克之前,或者在说完快看之后叫自己金·克拉克。甚至此刻思考金·克拉克这个名字,也说明我到了终于不再需要考虑它或我的另一个名字了。操那个男人。明白吗?我像美国人那样说“操”,就像查克喜欢说“该杀”——多可爱。查克喜欢说“操他妈”,每周一晚上看美式足球就是操他妈这个,操他妈那个,这就叫散开进攻,操他妈的。比赛场上没人用脚踢球,但它却叫足球。美国人觉得一件东西该叫什么就叫什么,完全不顾明摆着的否定性证据,我就喜欢这一点。比方说谁也不用脚、比赛怎么都不会结束的美式足球。上次他拉着我看完整场,我说宝贝儿只有性爱才能持续那么久,他说我是他性感的小淫妇。这个我也不喜欢,男人每天对共同生活的女人要犯下两百个错误,这就是其中之一,我不禁琢磨他究竟睡过多少个女人。明白我的意思吗?他不难看。不,他很可爱。不,他很英俊。你看,这会儿至少有三千个牙买加女人在恨我,因为我和他在一起。我得到了你们想要的,逼眼儿。我,金·克拉克。有本事就来抢吧。
那是撒谎。我知道得很清楚,牙买加女人不会满街寻找外国白人。她们中的大多数甚至想象不出外国白人脱光了是什么样子。她们以为白人只有卵蛋没有ji巴,只能证明她们从没看过色情电影。顶着烈日回家,下午三点。蒙塔格湾感觉像是迈阿密。金·克拉克,你没去过迈阿密。但道理一样,归家,回家,希望查克不在家。有点难听。他会说不合适,最近他经常说这三个字,让我觉得从我嘴里出来的话都染上了异样的颜色。我并不想要这样,我只想要一些自己的时间。你看我又像美国人那样说话了,“快点儿,别愣着”,因为时间长了,现在我连在自己脑海里说话都丢不掉扬基腔了。认真思考,谢谢!我只希望他不在家,因为我想坐在靠背椅上,听着自己的呼吸声,打开电视看《与严同做》,放空大脑休息,因为所有这些——这种生活,这种步态,这种说话方式,这么坐在依然不属于我的一个空间里——都他妈的太艰难了。存在就是受难。不,不是。太他妈艰难的是生活。我有时候会说粗话。
这些海鸥能听见我的思想吗?它们待在外面就是为了这个吗?听我的思想,嘲笑我。杀苍蝇和蟑螂的喷雾对鸟类起作用吗?它们说不定会撕开我的皮肤,吃我的血肉。太他妈讨厌这些该死的鸟了。他妈的不知道怎么应对我最近挂在嘴边的查克式语言。事情就会这么发生,对不对,忽然之间,一个男人就那么占据了你的全部生活。
查克不在家。沙发感觉很舒服。我总是在沙发上睡觉,在床上永远睡不着。许多个夜晚,我只是趴在查克毛茸茸的胸膛上,听他的心脏有没有少跳一下。
就算我们不走,这屋子也该好好收拾一下了。就算我们要到下月末才会走。去年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在十二月离开这儿就行。我想要一个白色圣诞节。我从小就在做白色圣诞节的梦。不,我做梦也想要的是远离这儿过圣诞。越早离开这个神憎鬼厌的国家就越好。查克说他来自阿肯色,我似乎问过他那儿离阿拉斯加远不远。他问我是喜欢北极熊还是伐木工。谁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揉搓他的腹部,说我已经有了我爱的大熊,可他不觉得好笑。美国男人很奇怪。开不起小玩笑,却觉得最操蛋的烂事很好玩。你看,我说话又像美国人了,操蛋的烂事,像他那样思考。今天我应该喜爱他的头发。我要沉进靠背椅里,闭上眼睛,想着他的头发。还有该打包什么行李。
他们受够了,真的,受够了这个美其名曰政府的喜剧。有意思,这幢屋子离马路很远,已经到了海边,大海无时无刻不在咆哮,白色羽毛的小贱货在窗外叫个没玩,但车声依然能找到办法传到这儿来。就像此刻打断我思路的该死的喇叭声。但他们确实受够了,他说他们这么说。该放弃这个操蛋的地方了,他老板说,受够了这个政府,受够了迈克尔·曼利,他总想从铝土矿公司身上吸钱,就好像他们对这个国家的帮助还不够大似的。妈的,埃尔克普改变了这个落后小岛,铁路虽然不是他们修建的,但他们让铁路变成了挣钱的工具。还带来了其他东西:学校、现代建筑、自来水、抽水马桶,我们为这个国家奉献了这么多,再抽税简直就像扇我们耳光了。这一耳光标志着牙买加进入了共产主义,全世界都听得清清楚楚,请记住我这句话。国有化永远是第一步,这些操蛋人为什么要投票让民族党重掌大权,他妈的绝对是个谜啊,小亲亲。他动不动就要重复这段陈词,我几乎能逐字逐句背出来了,包括其中的混合隐喻。那你们留下的采矿湖怎么说呢?如今成了枪手最喜欢的弃尸地,尸体会分解得不留任何踪迹,我这么说。有时候我不得不提醒他,离我下体三英尺远的地方还有个大脑。可是,美国男人不喜欢太聪明的女人,尤其是第三世界的女性,教育她们是他的责任。沙发椅比我记忆中更柔软。
大选过去两年了。牙买加没有变得更好或更坏,只是找到了办法保持原状。你无法改变这个国家,但你或许能够改变自己。我不知道谁在这么想。实话实说,我已经想够了。每次思考都会让我想到公共汽车爆炸或者直视枪口。妈的,是我在颤抖,不是沙发椅。不,靠背椅。该死,这个男人在改变我。我喜欢表现得像是我不喜欢这样。但我不认为我能骗过自己。每次和我有所进展,他就觉得像是取得了什么胜利,但实话实说,我并没有让他得到太大的成功。有点难听。希望我说得不太难听。我已经不记得我们是怎么从好么变成他带我出去的了,变成听他的而不是听我的了。
揭开真相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会让你向后看,那同样危险。继续这么做,你会发现自己回到了原点,从一开始推动你向前走的那种力量。我不知道,我发誓我坐进该死的沙发椅是为了停止他妈的思考。我希望他在家。傻姑娘你刚才还希望他不在。还不到五分钟,姑娘,我就在你旁边,听见了你说的每一个字。人们能这么做吗?人们能想要每分每秒——好吧,绝大多数时候——都和另一个人待在一起,同时又希望他们单独一人吗?不是在狭小的空间里,而是同时?同一个时间?所有的时间?我想单独待着,但我需要有人陪着。我希望查克属于我能够和他说道理的那种男人。平时我会打开收音机,让声音充满屋子,白噪声,交谈声,音乐,我不必了解也不必做出反应但我知道其存在的伴侣。我希望我也能这么对待别人。我希望别人也能这么对待我。我可以与之厮守的男人,他不需要我需要他,他在哪里?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需要”是我此刻在这个房间里的唯一原因。不。耶稣啊,我真贱。今天我应该喜爱他的头发。
今天我应该喜爱他入睡后发出的所有声音。呼噜声,一侧鼻孔堵塞后的哨音。半句话。喃喃梦话。呼呼呼的鼾声。呻吟。美国人的屁声。夜里的那个时间,三四点,我问什么他答什么,所以我知道他并不确定他家里人见到我这么一个女人会有什么反应,虽说他母亲是最好的人,天底下最最好的人。我熟悉所有这些声音,因为我从不睡觉。彻夜醒着,白天睡觉,我这种女人有个名字。我这种不睡觉的女人。我们知道夜晚不是我们的朋友。夜晚会做坏事,带来坏人,吞噬你。夜晚从不让你遗忘,而是会进入梦境,勾起回忆。夜晚是一场比赛,我在场上等待,数着分秒,直到看见粉色细条穿过窗户,我出去看海上日出。并且祝贺自己的成功,因为我发誓,每晚都是这样。每一个夜晚。
昨夜我意识到我能杀死任何人,包括儿童。男孩肯定没问题。女孩暂时说不准。不睡觉不等于你不做梦,这是我母亲从没告诉我的。昨夜我本来会杀死一个孩童。有一扇门,一扇锈迹斑斑的大铁门,我知道我必须穿过这扇门。要前进就必须凿穿。谁说的来着?我必须穿过这扇门,过不去我就会死,会被开膛破肚,尖叫着被匕首从喉咙到阴户剖开,我必须穿过这扇该死的门。门口有个孩童,你在电影里见到的那种孩子,不知道是男是女。也许是白人,但白得像亚麻布而非皮肤。自始至终我一直能看见白色闹钟即将走到凌晨两点,能看见包围我的四面墙壁,两扇玻璃窗,甚至外面的夜空,但同时我也能看见那扇门,我能听见查克的鼾声,但同时我也能看见那孩子,低下头还会见到血淋淋的皮肉,那里应该是我的双脚。我跑得磨掉了双脚。我想穿过那扇门,那孩子堵在门口,他的眼神并不是威胁,而是自信、油滑、得意——查克喜欢说“得意”。我拿起我的刀,抓住他的头发,拎起他,把刀插进他的心脏,涌出的血液是蓝色的,所以我并不难受,我一刀接一刀捅他,每次刀尖刺进他的皮肤,就好像他的血肉过于坚韧,刀刃会朝与我瞄准方向不同的其他方向弯折,孩子尖叫大笑尖叫,我只能拔出刀子,割下他的脑袋扔掉。我尖叫着奔向那扇门。然后醒来。但我没有睡着。
也许我该去洗个澡什么的。查克出门上班的时候,问我今天打算干什么。什么都不该告诉他的,因为我要出去。也许我该脱掉衣服,或者至少脱鞋。哪怕这个男人喜欢说小亲亲,我他妈不懂什么时尚不时尚的,但依然知道我穿出门的衣服和去买面包的那一身有区别。假如他看见他的女人换上了好衣服,他就会知道她这是想打动某个男人,而且很可能已经成功了,但那个男人不是他。我至少应该脱掉这件罩衫。或者躺下,直到海鸥飞走。也许等他问起,我可以说我是为你打扮的,希望我们能一起出去。可是小亲亲,现在外面没有安全的地方,他会这么说。甚至在蒙塔格也没有。我会说牙买加人对蒙塔格湾的简称是蒙湾,而不是蒙塔格。我会说我想出去,我想跳舞,他会说但我跳得比你好,我会假装最后这句话不伤人。其实我并不想去跳舞。每次我说我想去,他都说不行。我只是想让他相信我乐于和他一起做所有事情。也许他又会带着朋友回家,我会得到理由不换掉这身衣服。上次他带着四个同事回家,每一个都像他,只是个头或高或矮,每一个的白皮肤都被晒得黝黑。金发矮个子,我发誓他叫巴克,很接近查克,他说哎呀,我可没见过比你更标致的婆娘。牙买加男人管我叫卖肉的,我很生气。今晚我要喜爱他睡觉的样子。我要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舔他的胸毛,我要抱紧他,他不可能撇下我独自逃跑。我有一段记忆,我等我姐姐入睡,抓住她睡衣的下摆,在我手上绕了一圈又一圈,要是鬼魂来抓我,就会连她一起拖走,惊醒我们两个人。但我没有姐姐。
妈的。该死,阿开果,你怎么会钻到我底下去,让我爬上你的身体?我肯定是老了或者疯了,否则怎么会拎着满满一购物袋的阿开果进屋,然后就忘得干干净净。又老又疯。或者又疯又老。查克喜欢阿开果。他总想吃那东西,亲爱的,那个像嫩炒蛋的东西,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在树上长出来的,吃一口就能甜到脚后跟。买了两打,摊贩在听收音机里牛仔口音的美国传教士一遍又一遍说末日到了。你知道最后的日子已经到了吗?摊贩对我说。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是1979年,我对她说,虽说我想着那个传教士,汗流浃背像头红猪,用手帕擦拭额头,不停整理假发。显然不是她想听的答案,她对我的惩罚是多要了五毛钱。我想说哎呀我的小可爱,给你,拿着吧,因为再过几个星期,牙买加钞票唯一能做的就是擦屁股了。我喜欢这个回答。听起来很牙买加。但我没有说。我永远不会管任何人叫小可爱。
该死的这里太安静了,但我就是不会用收音机。我不想听新闻。自从我不再听新闻、读报和看电视以来,我的生活顿时快乐了许多倍。快乐感觉像是你可以拿出去卖的东西。我反正不想知道新闻,也不想让任何人告诉我任何消息。我的新闻全都来自查克,而我依然不怎么喜欢。但他的新闻毕竟不同。他的新闻是谁谁谁在离开。他在离开。我们在离开。他买好机票了吗?我们需要机票吗?会有直升机来吗,就仿佛这是战区,接上我们就起飞?直升机会在门外降落,查克会说小亲亲,没时间拿东西了,咱们快走,他会显得很哀伤,却不知道我想要的正是这样,什么都不带,包括毛巾在内,不带有可能让我想起被我撇下的这个鬼地方的任何东西,因为去他妈的,对,全都去他妈的,我想干净得像块白板似的抵达美国,没有任何关于过往的记忆。我想教自己在皮肤上写些新的文字,对我不认识的人打招呼说好么。直升机一口气飞得远远的再降落,比方说飞到水牛城、纽约,甚至阿拉斯加某个我再也不会听见第二次的小地方。再也不会。
收音机里肯定会有好东西。调频立体声:更多的音乐,更少的谈话。希望查克也在。他跳舞可以比我好,我是黑人的耻辱。白人会跳舞是了不起的事情。他领我去俱乐部庆祝纪念日——已经六个月了。他想庆祝我们的六个月纪念日。他们说女性是下等性别。不过无所谓。六号是跳舞。五号是耳环。四号他试图做鸡肉,可惜失败了。我母亲会说亲爱的,这说明他不是同性恋。我也说不准,但有时候查克似乎太无处不在了。我越来越喜欢他去上班的时候。不。不是真的。此刻我喜爱他的头发,今晚我会喜爱他的睡姿。
当初我在曼塔纳遇到他的时候,我的内心声音正在说管他的,上帝啊,快点发生吧,求求你了。我受够了也厌倦了这种受够了也厌倦了的心情。我早就准备好了。那天我老板把手放在我大腿上,第二次?不,第三次,问我有多喜欢在这儿工作。还有他看得出这份工作能通往天堂或地狱,是我最后的救命稻草。就好像在自称“泰姬玛哈”的苦力小店卖廉价狗屁珠宝就是我的人生顶点了。但确实如此啊,金·克拉克。你想得到这份工作,只需要知道他们懒得浪费时间找别人。在蒙塔格湾你必须工作。必须如此,你不可能返回金斯敦。
我没有想到金斯敦。我愿意想起安迪·吉伯。和《杜克兄弟》里的约翰差不多一样可爱。安迪·吉伯:头发,胸膛,头发,项链,头发,牙齿,头发,头发。《杜克》里的约翰,微笑,头发,牛仔裤,发型像女孩,我只想成为你的一切。卢克·杜克又大又白的小公爵放在左边裤管里,耶稣基督整个蒙塔格湾就数你的思想最肮脏。但收音机里放的不是《我只想成为你的一切》。轻轻地来,带我穿过夜晚,影子舞蹈。我知道我想要什么。一个夜晚,查克在我身上在我体内的时候,我不会想到卢克·杜克。不,我没有想那个。对,我想了。我应该起来给他做阿开果。他喜欢早饭吃阿开果,晚饭吃也不会介意。我要想我有多么喜爱他的头发。
他迟早会知道。金·克拉克,你以为你那么聪明。那个男人注定会发现,也许现在已经知道了。今天早晨我只拿了十块钱。一次顶多只能这么多。上周五,五块。再往前四天,六块,不,五块,不,一张五块两张一块。我从不碰美元。你看,他只会觉得很好玩。哪个老婆不从丈夫钱包里拿钱的?我不是他老婆。我会成为他老婆。不,你们同居。现代人就是这么生活的,今年是1979年。我应该去做饭。我确定他不知道。我是说,什么样的男人会数钱包里有多少钱呢?
美国男人。
他们都从曼塔纳酒吧来。白种男人,我指的是。假如是个法国人,他会觉得叫你t而不是t能蒙混过关,因为我们这些乡下婊子不可能听懂他的意思。他看见你,会把钥匙扔在你脚边,说去给我停车,现在!快去!我会捡起钥匙说好的先生,然后去女厕所,把钥匙从最脏臭的蹲位冲下去。假如是英国人,不到三十岁,牙齿都还在,他会甜言蜜语哄你上楼,但醉得什么都做不了。他不在乎,你也不在乎,除非他吐在你身上,他会在梳妆台上留下几英镑,因为那样太可怕、太可怕了。假如他是三十岁以上的英国人,你会从头到尾看着一个个陈腐印象现身,从“请——允——许——我——慢——慢——和——你——说——话——亲——爱——的——因——为——你——稍——微——有——点——黑——”的语速到满嘴烂牙,还有临睡前的那杯热可可。假如他是德国人,他会身材瘦削,知道怎么操女人,至少车上的体位没问题,但他会早早停手,因为谁也不能让德国人变得性感。假如他是意大利人,他也会知道怎么操女人,但事前多半不会洗澡,以为世上存在出于爱意的扇巴掌,就算你告诉他你不是妓女,他也一样会留下钞票。假如他是澳大利亚人,他会往后一躺,全交给你处理,因为连咱们悉尼的弟兄也听说过牙买加妹子的奔放。假如他是爱尔兰人,他会逗你笑,会让最龌龊的事情显得性感。但你和他待得越久,他喝得就越多,他喝得越多,唔,七天之内你会见到七种不同的怪物。
但美国人不一样。他们大多数人会花很长一段时间、长得可怕的一段时间,尝试说服你他们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我只是个来自马斯科吉的俄州佬。连查克自
我介绍的时候也说他只是个来自小石城的普通人。我说为什么大家都想当普通人,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不过,一个男人直截了当地说你看见的就是你能得到的,不会更少也绝对不会更多,这还是挺有意思的。也许我的标准太低了。也许我喜欢的只是一个男人不口是心非。我甚至不认为他觉得我有多可爱。唔,好吧,他肯定觉得我挺可爱,因为他过来打招呼说好么,而且时机正好,在此之前,法国人刚刚大喊大叫我的车钥匙在哪儿你个臭逼结果被扔了出去,意大利人去和一个傻乎乎的美国女人跳舞,那女人一个人飞到牙买加,因为她积攒了二十六个月的收入,心想管他的,这个胖大娘们儿就是要睡!男!人!意大利人甚至不是她在《隼丘情妇》里读到的肤色黝黑的巨屌曼丁哥人,但皮肤总算有点黑,所以也凑合了。
当然了,每天晚上我都在那儿。一月份我搬到了蒙塔格湾,住处是一户人家的单间卧室,有共用的厨房,退休的老夫妻以前把这里租给寄宿学校的学生。但我毕竟住在蒙塔格湾。上班第一天我就听说了那家俱乐部。好吧,工作时偷听到的,因为珠宝店的苦力贱人不和黑人员工说话,甚至提醒我们说他们认识警察,要是丢了一个挂件,我们就会在监狱里被强奸一整个周末。总而言之,我听说曼塔纳是人们交际的好去处,你要有合适的相貌才会被放进去,感谢上帝,所谓“合适”意味着不是黑人。谁能想到黑皮肤很快就会变成合适的相貌呢?搬到蒙塔格湾后两周,身穿白色t恤、芙蓉天使牛仔裤和高跟鞋的我被放了进去。大摇大摆走过那些苦力中的一个,鹰钩鼻、长发的那个,她险些和我打招呼,但看见我的视线,知道她将永远无法忍受自己。我险些说有时候他们想吃巧克力,而不是咖喱。
但一进去,听见里面的音乐,我想象中的一切就都破灭了。dj没完没了播放《飞吧罗宾飞吧》,白人跳舞的样子就像白人。不是白人的其他人——几乎全是女性——皱着眉头面面相觑,因为只有皱着眉头才能藏住我们都戴在脸上的那个该死的表情。白人请过来救救我,因为我无处可去,就是这个表情。我感觉像是把自己推到了全国的峰顶,接下来只能摔下去了。或者飞走。我在美国会是什么人?《家有仙妻》里的萨曼莎?《珍惜每一天》里的号哭女人?我想跑到城市中心,高高抛起帽子,就像玛丽·泰勒·摩尔,你终究能够做到。耶稣基督啊,我真的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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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足坛之开局点满任意球什么?竟然把任意球点满了,我明明点的是传球呀!!!沦为皇马队饮水机管理员的江浩,在一场国家德比最后时刻登场,以两粒直接任意球破门方式开始传奇人生。弗洛伦蒂诺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便是把江浩卖给巴伦西亚。齐达内我很幸运,江浩没有出生在我们那个年代。C罗江浩是历史最佳,我不如他。贝尔难以想象,我竟然会在速度上被人碾压。拉莫斯这家伙不是惧怕对抗吗,怎么铲不动?梅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