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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渐适应享荣华(第1页)

丁思琴的工作就是做李凉明面上地产和洋灰公司的贴身秘书。在获得思琴好感前,李凉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帮派身份,他想等时机成熟再告诉她。连续几日,李凉都忙于带思琴熟悉上海的环境,认识经常接洽的商户,专门找了公司内能力强的员工手把手教她基本的工作流程,让她慢慢适应一个秘书的职责。

丁思琴很喜欢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认真耐心的学习,请教周围的人,很快就适应了。她每天的工作除了将李凉的日程安排好,替李凉撰写一些文件,下达指示外就是偶尔陪李凉见见生意上的朋友,而这些见面的地点通常都是咖啡厅,歌舞厅之类的休闲场所,闲聊之际就把生意做了。

由于李凉的原因,丁思琴的工作轻松,空闲时间很多,每当无事可做时,她就会拿起画笔在画板上绘制起自己那个梦,李凉早就了解到她的这个爱好,早早就在办公室旁专门为她腾出的小休息间里为她准备了画架和所有绘画用具。

丁思琴很感激李凉对她的照顾,但是她并未往别的方面想,因为李凉掩饰的很好,让思琴一直以为他是亲人少,把她当妹妹般的宠着,仅此而已。但是李凉却想在潜移默化中令思琴感觉到他的良苦用心,慢慢爱上他。

“思琴,真是个才女!画的真好!你不上大学可惜了,如果上了,将来肯定是个女画家。”李凉走进思琴的休息间,正好看见站在窗口画架前,专注的描画着窗外临江美景的思琴。

这个时候的中国,学习油画的人并不多,思琴得益于父亲在苏州东吴大学的人脉,找到了来自美国曾研习绘画的老师,学习了几年。加上思琴年少时中国画的功底,从小培养的观察力和艺术的敏感度,此时在绘画上的能力已经充分展现,如今颇有自己的风格。

虽然李凉不懂画,也从不接触这些文人雅士喜好的东西,但是看见思琴提笔下笔的姿态有模有样,画面色彩绚丽,所画景致迷人,不禁赞叹道。他和丁思琴经过两个月的相处,慢慢熟识起来了,称呼也越来越亲切。

“嗯?你回来了!不是说去南京办事,要明天才回上海吗?”丁思琴听到李凉的声音,惊讶的转过头去疑惑道。

“呵呵,事情提前办完了,想早点见到妹妹呗。”李凉玩笑的口吻说着,丁思琴早已习惯了,也并未在意。

“这副画画好了,就挂在我房间里如何?下次再画一副我的画像吧?我看人家洋人的家里挂的都有人像。”李凉随意的靠坐在休息间的沙发上,一手随意的扶了扶头发,语气少见的顽劣中带些慵懒的央求道。

“想不到人人见而生畏的李爷也有求我的时候,呵呵,这副画等我画完,可以给你,不过也得等几天油画干了才行,耐心点吧。至于你的画像嘛……我并不擅长肖像画,我只喜欢山水风光,你还是找别人画吧。”丁思琴没有看李凉,也没有停下手中的画笔,仍然沉浸在自己的绘画世界中。听到李凉的话,丁思琴想到了自己曾经唯一一次画的肖像画,从那以后她就发誓不再为任何人画像。

“为什么不能画人像?对了,就是你说的什么肖像,我看你脖子上带的怀表里不是有个男人的肖像,难道不是你画的?”李凉听丁思琴说的那么确定,想起曾经见到那个男人画像的一刻心中的疑惑,此时更不是滋味,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说起话来酸溜溜的。

“你!你竟然偷看我的东西?是什么时候?我一直带着的,都不知道你是怎么见到的。”丁思琴听李凉如此说,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很是气愤,不仅停下了手中的画笔,还狠狠的扭头朝李凉瞪了过来。要是在过去,她的东西是从来没有人敢私自翻动的。

“我不是偷看,是正大光明的。呵呵,现在不是告诉你了,就是你刚来那天,自己摘了,沐浴时放在外面桌上,我就好奇看了看。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了,那个男人是?”

李凉比丁思琴大十几岁,但是越是熟悉她,说起话来也不自觉的带上了孩子气,他越来越喜欢和思琴逗了,不在正面回答思琴的问题,避免和她太过针锋相对,引起言语上的不悦。但是,那个男人是谁?却是他无法回避的问题,看样子,他是等不到思琴自己说了。

“你!好你个李凉!亏我还叫你大哥,你竟然和我耍无赖,哼。”丁思琴听到李凉提起自己亲手绘制的邱枫兰的肖像,心里刻意回避着,想转移话题。

“嗯,我只会对你耍无赖。说真的,我很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你就这么不愿意告诉我吗?难不成,他是你的旧情人,最后抛弃你了?呵呵。”李凉知道正常的询问是无法得到丁思琴的答复的,他只有冒着惹怒思琴的可能,用激将法,刺激到她,才有可能从她口中套出实情。

“住嘴!你可以说我,但是永远不要侮辱我的枫哥哥!好,你这么想知道,我就告诉你,我从出生就认识他了,他是管家的儿子,之后我们本已私定终身,但是不幸的是,他在一次战役中牺牲了,所以我讨厌战争,我更讨厌有人侮辱他,他是英雄,是我今生都无法忘却的挚爱。”

“嗯,我知道了,你别生气了,只是开个玩笑。是哥哥错了,以后不会再这样说了。好了,不提这个,我们说些别的,对了,那天在街上,你不是很羡慕上海女人的卷发嘛,今天下午,我正好有空,我可以带你去做个卷发,你看如何?”李凉知道自己触及到了丁思琴的死穴,自己想知道的也已经了解,就赶忙道歉,说着讨巧的话,挽回思琴的心。

“你呀你!本来都不想理你了。你还真会哄人,看准了我喜欢这些。嗯……那下午你带我去吧。”丁思琴虽然是个情绪化的人,脾气来的快,但同样去的也快。

丁思琴聪颖无比,但是思维又极其简单,遇事并不喜欢思前想后,对于有城府的人来说,她这样的人很好应对。虽然思琴已经二十岁,但仍如天真少女般容易被人拿捏,只要了解她的喜好,即使之前发再大的火,很快也可以被哄得火气全无。

李凉从小到大跟着父亲走南闯北,什么样的人没见识过,对于丁思琴的性情看的很通透,轻而易举就能摸清她的想法,深谙投其所好之道。

“这个好,就这个吧,上次咱们在张万金家见到他的太太就是这个发型,当时我就觉得好看。”丁思琴欢快的拿着店员发给她的一张张发型画片,左比比,右挑挑,颇为仔细耐心。第一次到美发店的思琴对每张画片都看得津津有味,突然翻到其中一张,眼睛一亮,从众多画片中直接抽出来,毫不犹豫的敲定,将画片递给美发师,满怀期待的说道。

“小姐眼光真好!这是我们小店最受您这样高贵气质的大家闺秀喜欢的发型了,这款发型青春靓丽,对你再适合不过了。”站在一旁耐心等候丁思琴挑选的美发师,见二十分钟后丁思琴终于选定了喜爱的发型,赶忙上前极尽溢美之词,将思琴夸的云里雾里的,笑魇如花。

“呵呵,你还挺会说,看在你的巧嘴上,给,这些是给你好处,等你给她弄好了头发,还有好处。”虽然李凉除了住在豪宅以外,平时生活还是很节俭的,自己吃饭从来不超过两盘菜,但是对于女人,为了讨她们欢心,他一直都是出手阔绰,更何况是对于丁思琴这样充满才情,又性格独特的姑娘。

“哇!思琴真的令我大开眼界,总能以不同的美吸引哥哥的注意。走,我们晚上去乐思美歌舞厅消遣去,带你见识一下上海滩新来的绝世美女,你不是喜欢唱歌嘛,她的歌声堪称百灵转世,可以给你们介绍一下,让她教教你。”

李凉被丁思琴的新发型惊艳到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他想不到面前这个小丫头竟然各种风格的造型都可以驾驭住,不论是中国式的端庄秀美,还是西洋的大气时髦,她都可以轻松的博得所有人的眼球,引来众多关注。看着美发店中众人赞赏的眼神中传递的无声赞美,李凉心情大好,临时起意,要好好带思琴领略上海滩的夜生活。

“我家在江南,门前的小河绕着青山。在那繁花绿叶的城池,我懂得怎样笑,怎样歌唱。

啊,江南!春三二月,莺飞草长,牧女的春恋,在草原荡漾。

啊,江南!麦田的微风,吹醒了夏夜梦,明媚的星星,点缀着蓝天。

啊,江南!秋水哟,共长天一色,晓风残月,轻拂着杨柳岸。

啊,江南!寒鸦点点,带来了鹅毛雪,殷红的渔火,独照着江滩。

啊,江南!水样的柔情,露样的清香,梦样的温存,云样的迷惘。

啊,江南!千遍万遍唱不尽我的怀想。

啊,江南!别离时,我们都还青春年少,再见时又将是何等模样……”

乐思美大厅中人影舞动,舞池旁边的圆桌坐满了杯影痴缠,正肆意享受这纸醉金迷的奢靡时光,而不愿清醒的痴男怨女们。舞台上的歌女一袭华丽炽热的火红旗袍,高挑婀娜的身姿,在昏暗的光线下,黑色羽毛编制的丝网花边小帽遮挡了大半个额头,以至于刚进舞厅的思琴对她的容颜看的并不清楚,但是被她的清灵歌声所牢牢吸引。

丁思琴终于明白李凉为什么会说台上的女子是百灵鸟转世,别说是男人了,就是身为女子的自己也被她的歌声迷的神魂颠倒,一时忘却了身在何方,不因别的,只因她的歌声纯净空灵,并非红尘女子特有的俗媚,腻甜。

“怎么样?我说的不错吧,她的歌声真的不错,看你的样子,呵呵,比我还痴迷,幸亏你是女的,不然,看样子一定被她迷得丢了魂去,哈哈哈哈。”李凉没想到丁思琴从进舞厅后,就被台上的佳人动人的歌声吸引的脚步情不自禁的向前,竟越走越快,倒把他这个引领的人远远甩在了后面,忍不住取笑道。

“哇!你快看看她,太美了!真的是太美了!现在看来,我竟是井底之蛙了,总以为自己美,却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天下还有如此绝世美女,只是,可惜了,竟在这里。”丁思琴没有理会李凉的话,一个劲向前穿过重重人群,一直走到了台前,当看清台上歌女的一霎那,竟被她的容颜惊为天人。

“不,不可能,怎麽会是他,他怎会在这里?”还没等李凉说话,正目不转睛望向舞台的思琴却发现一个样貌酷似一位久违的故人的英俊男子捧着一束鲜花走向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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