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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薇很快整理好在深圳的一切,再次飞到了北京。
这次和上次不一样,虽然过去的时候正值初冬,道路两旁的树木全部凋零,凛冽的冷空气却给人很清爽的感觉。更重要的是,那里有一盏温暖的灯,一间带暖气的屋子,一个温情脉脉的人儿,在等待和守护着,一颗在外飘荡已久的心。
林木对杜薇很照顾,每天晚上尽量不加班早早回家,担心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无聊,订了酸奶,给杜薇每晚睡前喝一瓶。杜薇想尽快找到新工作,但是他让她不要着急,先到处玩玩再说。
杜薇在家闲得无聊,便在林木上班的时间里一个人乘着地铁四处晃荡,觉得一切都很新鲜,哪怕是跟陌生人问下路,得到回应的口音也和南方很不一样。
这里的人喜欢管她叫“姑娘”,叫“姐”,不像南方,叫“美女”、“小妹”。
有一次杜薇慢悠悠地游走到五道口,便去林木上班的公司门口等着他一道回家。周末林木则陪她逛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天坛公园、奥运村等但凡叫得上名字的地方。
这种平凡的有人陪的人生,大概就是人生追求的真谛了。
有一次,杜薇像突然想到似的问林木是否知道舒南也在北京的事情,他见怪不怪地说知道啊。是啊,她还看过他们班级微信群的聊天记录呢,他们同学之间的交流还蛮频繁的。于是她问他为什么没想到把曾经的室友叫出来聚一聚呢?林木仍然平平淡淡地回答说没什么好聚的。
他本就是一个十分不擅于交际的人,并不喜欢没事主动去找人来往。
杜薇想着自己也没有接近他的理由和必要呀,曾经波涛汹涌的感情,历经年月的重重炙烤,终在心底被烧成了一团死灰。
就在这个时候,朱媛媛结婚了。
她的老公也是大学校友,杜薇也认识,只是之前朱媛媛和他的交集也并不多,在学校期间更没有擦出什么火花的机会。
问媛媛为什么愿意嫁给她,答案和万千女孩子的千篇一律:他对她好呀。
女孩子往往要求就是这么简单,短短的一辈子,有个人对自己好,足矣。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似乎只存在于少女时代的幻想当中,这类幻想,往往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地破碎,也许这也只是一大堆自童年时代就开始吹起的一大堆彩色肥皂泡之中的一个,对于爱做梦和幻想的女生来说,也许是最大的那一个。
生活,终会教会人们越来越多的真相,当我们学会接受这些真相,也就从年龄的增长真正地跨越到了心灵上的成长。
当然,杜薇不得不给自己加上一条,要过一辈子的人,怎么着还是得有那么点感觉。她不得不承受自己对林木一直都是有好感的,虽然从一开始她就并不想和林木发展成恋爱关系,却奇奇怪怪地一直很喜欢他呆在自己身边,替自己解闷,逗他取乐。
如果只是因为需要一个解闷的男人,为什么宋飞翔不可以?周兵不可以?
杜薇想也许自己也是爱林木的,可能爱情分很多种,自己已经知道的就有同频的爱情,也有互补的爱情,那可能也有深沉的,有粗犷的,有虚幻的,有现实的,也可能有更多上不为人知的分类,无穷的宇宙、精神,未知的浩瀚,谁又能完全说清楚呢?
朱媛媛的婚姻多少提醒了杜薇自己也到了适婚的年龄,结婚这个词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个不得不面对且迫在眉睫的任务,既然这样,她便开始考虑将林木纳入自己的这个任务清单。
出乎意料的是,杜薇的爸爸竟然对第一次相见的老实木讷的林木感到甚为满意,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女儿到了二十八岁大龄剩女的阶段,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杜薇一直在想,父母不是应该对自己唯一的女儿的未来夫君是百般挑剔的吗?然而并没有,他们觉得只有这种老实的性格,才能确保跟女儿长长久久地和睦下去,才能忍受女儿的各种坏脾气。
至于其他,如家庭条件等,都不重要了,也许他们觉得自己能有个人要就不错了吧。杜薇甚至难免失望地这么想,觉得自己的价值,即使在自己家中也不过尔尔,自己家庭的价值,就更不值一提了,父母甚至从来也没指望过能攀上一门稍微有钱点的婚事。杜薇心知他们老了,也向来没有什么大的志向,现在最大的心愿可能就是让子女快点成婚、成家。
当时爸爸妈妈在城市的火车站附近经营着一家早餐店,顺便发展下她们自己的爱好,每天组织几场麻将牌九,以此度日。
时值深秋,杜薇迫不及待地带着林木去了乡下的老家,尽管屋子荒废多日无人居住,但顶不住对乡村的思念之情,这些年来在外飘荡,她总是特别怀念村庄里那清新安静的空气和隐隐的花香,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一种强烈的离职回乡下种菜种西瓜的冲动,期盼着自己能每天守着种子发芽、盯着绿色的小苗一点一点长大,非常地想收获那种治愈性的生机。
那一天早晨,在清凉的晨曦里自然醒过来,杜薇悄悄地下楼,看着一屋子妈妈收集的开裂的板栗球,还有从地里挖回来的一些凉薯,心情非常地舒畅。小时候总盼望着进城、上街,没想到在城市里生活这么多年以后,才发现乡下的屋子,才是最舒适的大自然,最真实最烟火气最富有魅力的生活。
她剥了些板栗,又轻快地跑上楼去,忍不住跟林木分享自己这份被大自然赋予的好心情。
“哇,我多久没有好好在乡下呆过了,空气真是太美妙了。”杜薇当时也意识到,林木的存在于此也是她好心情的来源之一,毕竟这是自己第一次带男孩子回家,可能也是此生唯一的一个,她想。“要是能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要是不用去上那该死的班,要是能在这里修上一栋新房子,带院子的,想想就美好,我宁愿用十年的寿命去换取。”
林木轻轻地拥着她,只是不说话,从小在城镇长大的他,乡下的生活还觉得有点陌生,又新鲜。心爱的人在身边,他也觉得此刻很满足,他只是不擅长表达,因此绝大多数时候,他只是当好一个听众。
“我小时候住的房子,比现在这个更破,等会带你去看看?就在上面一点。虽然很破,但感觉很珍贵,因为那里能看到更多的花,更凉快,更重要的是,童年的回忆,都属于那里了。”
中午做了一顿简单的柴火饭,蔬菜也是从旁边地里刚采摘回来的小白菜,另外还有昨天带回来的香干,地地道道的农家饭,吃起来特别地韵味。她们又睡了一个缠绵的午觉才出门探访老屋。
这些年乡村的变化也很大,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了,由于这里属于城市近郊,离小城不远,即使是上了点年纪的老人,只要不是七老八十,基本也在外面找小工做,村里的地除了一些老人种些自家吃的蔬菜,大部分都已荒废。杜薇很多年没有回乡下,一路上偶尔碰到几位邻居,都用不确切的语气打量着她:“这个是薇薇吗?”杜薇亲切地和他们打着招呼,走过一段路后悄悄地告诉林木,“小时候这个人拿辣椒把我辣哭过。”“喏,就是刚才那个人,说我能说会道,长大以后是当律师的材料呢。”“看,这个阿姨,我记得她以前说我的嘴巴很红,就像画了口红一样。”
老屋的地势稍高,差不多到了一处山窝窝的尽头,房子是用大土块垒成的,门已经朽坏了,走进去,一派荒败、潮湿的感觉。
“哎,我从这里呱呱坠地,生长到十几岁的。”一时间,过去恍如隔世般的种种委屈、怯弱、空白、快乐和迷茫,又倏地涌上心头,杜薇差不多要落泪,她强忍住眼泪步出房间,来到门前的空地上,指给林木看,“三四月份,抬头看那里,山上会有一从带给我一整天快乐心情的樱花,我猜鸟儿就是在那枝头唱歌的,傍晚还有布谷鸟叫个不停。”
“看这里,以前是有几颗桃树的,旁边我记得很清楚的,是几颗美人蕉,每次出门和回来,我都要多看她们几眼,都把她们当做家里的主人了。”
“哦,差点忘了,再走远一点,那边有一排槐花树,白色的槐花开得繁繁茂茂的,从下面走过,头顶浓浓的花香扑鼻,地上也铺满了白色的小花,那种季节,多让人开心啊!好奇怪,想来想去,我对童年最深沉的记忆,就是这些大自然的气息了,却很少有让我觉得幸福或刻骨铭心的人或事情的记忆。对了林木,你童年时代记忆最深的事情是什么呢?”
林木想了想,说:“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妈很早就把我送到幼儿园,因为她要赶着去上班,有时候幼儿园没开门,就让我自己一个人站在门口等。”
哦,林木的记忆是关于具体事件的,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和回忆,那时候的杜薇,只是隐隐地意识到,有些不幸的经历,需要人们穷尽一生去应对、去疗愈。
“那个时候你居然还上了幼儿园,小时候我都不知道幼儿园是什么东西,我们都是直接上一年级,哦,好像后来小学开了个学前班。第一次小学,背着那种斜背的帆布书包,需要跨过一座小山,上坡,再下坡,学校就在下坡后的那个山脚下。山上有各种芳香的野灌木,有刺苔、映山红、野板栗、山里红,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小树,我们从这些植物中间穿过,踩出来一条光秃秃的小路,按时往返,一点都不觉得累。你知道吗,小学离这里差不多要走半个小时,而上了初中以后就更惨了,差不多要走一个小时,一半的山路,一半的马路,那个时候,我笨到连单车都不会骑。”
杜薇和林木重归于好后,那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地怀恋过去的生活,不时地和她谈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就像现在这样,这么一来,她觉得林木和自己的生活联系得更加紧密了,他来到了自己的家乡,听说了自己生长的点滴,不仅参与到自己当下的生活,也像是联结起了自己的过往,还有接下来看似漫长的余生,杜薇希望趁能抓住的当下,多给余生创造一些甜蜜的回忆,以供老来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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