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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力三轮车车夫多年后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警方询问他是否见到有人带着几个包,还问起是否认识打猎的人。
当时,蓝大校内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装尸体的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
一名群众声称看到有人拿着印有桂林山水字样的包,鬼鬼祟祟的,跟警察晒出照片上的包一摸一样,还有人说见过两个人提着两个老式提包,包上印着一架飞机,带子的地方有铜扣扣着。
警方向市民广泛征集线索,然而案子却毫无进展。
一位当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时至今日,他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是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毛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蓝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可以说,当时蓝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
警官说:“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蓝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
警官对记者说:“后来经过各种渠道的情况汇总,又扩大了排查目标人群……”
被害者刁爱青是大一新生,性格比较内向和单纯,平时爱看文学类的书,根据她的朋友吴晓洁介绍,能够想起刁爱青的书籍里有《辽宁青年》,还有《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有个线索曾引起过专案组的注意,刁爱青在遇害的前几天,曾经声称征集认识了一个作家。警方也曾对蓝京作家进行过调查,然而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被称为“1?19”碎尸案,警方当时立即展开了大规模调查,然而始终未能破案……
12年过去了,遇害女孩的冤魂在世间游荡,什么时候才能安息?凶手何时才能落网?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在互联网上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不断的暗示给警方。
2008年6月19日21:49分,一个网名叫做黑弥撒的网友在某虚拟社区网站发了一个帖子《关于蓝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黑弥撒在帖子中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并为凶手画像,他写道:“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主观猜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
黑弥撒在文章最后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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