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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1页)

求营养液包养!爱你们!

第14章沙漠

想要满足斯塔克的愿望并不容易,他们身处无边无际的黄色大沙漠的中心地带,没有交通工具,只靠双腿前行是非常艰难的徒步。所以他们选择养精蓄锐,既然好不容易逃离虎口,没必要这么心急又入狼窝。

两人先是升起一堆篝火,打算把鱼烤熟,结果他们发现双方都不擅长这个工作,而作为中国人的马灵珑被斯塔克调侃了整整一天。

“不是每个中国人都会烹饪。”这是马灵珑忍无可忍之下的回应。

第二天,两人开始在这片神奇的绿洲慢慢寻觅,地方虽然不大,但植被却格外茂盛,湖水清澈见底。如果不是他们事先处于逃亡之中,这个地方,倒是能发生点浪漫的故事。

也许斯塔克的确是这么计划的,他大部分时候都将自己的上衣敞开,露出胸膛以及胸膛正中心的反应炉。他还会把皮肤弄得湿润光泽,像那些健美家,即便斯塔克没有健美家的胸大肌,但也不能说他的胸口就没有看头。

“瞧瞧我发现了什么?”斯塔克从湖里出来的时候,捧着一手的水生植物,“看起来这个能吃,你觉得呢?”

马灵珑只看了一眼便说:“不能。”

斯塔克用牙齿咬了一口,是苦的,难吃极了:“我觉得不错,你尝尝。”他故意说。

马灵珑蔑了他一眼:“你昨天昏迷的时候,我就已经尝过了。”

难吃的水生植物被斯塔克无情地抛进水里,上了岸,他全身湿透,裤子贴在斯塔克的屁股上上:“这么说,我错过了你穿泳衣的样子?”斯塔克有些难受的扯了扯裤腿。

马灵珑注视着男人的反应炉,她现在才发现,那东西居然防水。伊森的手术竟然能做到这一步,还是在那种恶劣的条件下,虽然后来斯塔克自己调整了瑕疵,但不能不说,伊森所做,简直可以称之为壮举。

“你的眼神很直接啊。”

就在马灵珑若有所思的时候,斯塔克半裸的身体已经离她很近了,近到可以看清皮肤表面的每一粒水珠。

马灵珑仰起头,同样直接的看着他说:“你对此很习惯吧,不应该大惊小怪。”

“我怎么想,都想不通你是用的什么技术把身高缩短的。”他突然问出极具学术研究的问题,“是生物科技吗?”斯塔克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工程类,生物不是主要的,可凡事涉及到高端的科技领域,他会忽略掉自己不擅长的部分追究到底。

“拿着这个。”马灵珑不打算回答,因为那什么科技都不是,她把几张棕榈叶塞给斯塔克,说,“把鱼摆在上面拿到太阳底下。”她打算将鱼的水分蒸发掉,这样方便携带也不容易变质。

“我愿意出钱买下你的生物技术。”他断定那应该是某种高科技。

“你现在身无分文。”

“等我们回到美国你想要多少都可以。”

“那么现在。”马灵珑指着刚刚被抓起来的鱼说:“请你把它们拿到太阳底下直到它们变成鱼干为止。”

斯塔克撅着嘴,很不甘心的样子,他以倒退的方式慢吞吞地踱到鱼旁边,弯腰捡起其中一条翻腾得最厉害的:“嘿,伙计。”斯塔克对它说,“你看起来味道不错啊,你叫什么名字,会说英语吗?”

马灵珑被他的举动逗笑,急忙别过头,假装忙着收集更多的棕榈叶和树皮。

他们在绿洲待了五天,做了很多可以在沙漠穿行的道具,例如用植被编结而成的食物筐和水囊,以及勉强遮挡炽烈阳光晒伤皮肤的棕榈斗篷等等。它们很大一部分是马灵珑搞定的,用魔杖,很方便,只是偶尔会出差错,因为魔杖不怎么听指挥。

要瞒着斯塔克使用魔杖可不容易,他绝大多数时间都会待在马灵珑的身边问东问西,就好像女孩儿一开始闭口不言的答案,只要他不停的纠缠,对方就会全盘托出一样。

斯塔克也有意外的小发明,他把残留在口袋里的金属片连接反应炉,利用阳光发出电量,将更多的鱼电出水面,他们随手一捞就是好几条,马灵珑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他一次就成功了。

当他们还在洞屋的时候,斯塔克事先做了一个便携式信号发射器,他把它装在裤兜,用订书机封好兜口以防止它从袋里掉落。信号发射器只需要极少的电量就能不断往外界发送电波好几天。但那必须是得有信号的情况下,显然大沙漠不在任何电信公司的考虑做生意的范围。

所以他们踏出沙漠的第一步就是找到城镇,或是任何有活人居住的村庄,只要斯塔克能找到一台收音机,当然发报机就再好不过。无论什么品牌新旧程度,他都能将信号发射器的电波放大至一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如果有网络的话,他甚至都能直接联系上美利坚的总统。

马灵珑选择的方向,正是前往沙漠中的小镇的路,很远,但不是遥不可及。她预计如果中途不发生意外状况,他们应该可以在三天后抵达目的地,至多四天,他们准备的食物不算多,省着点吃也许够两天的,因为拖行太重会影响行程速度,而且食物也会坏。

小镇是蝙蝠找到的,它是厉害的寻路专家,小蝙蝠不需要完全依靠翅膀飞行,它能从这头瞬间移动到十公里之外的地方然后又回到原地。

马灵珑把小蝙蝠装进衣服口袋,用棕榈叶盖住它的小脑袋确保它不被太阳晒到。

在第六天的清晨,他们上路了,马灵珑还从树上割下两片棕榈叶当他们的遮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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